時間拉回到2003年。是年12月30日下午,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陳福兆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之前的5月25日至6月27日,僅僅一個多月的時間,陳福兆就用摻入“毒鼠強”的飲料,于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連續毒殺17人。被害者絕大多數是拾荒、乞討人員,其中2人還是十幾歲的孩子,只有一位名叫葉銀梅的57歲婦女是當地人。
六個月之后的2004年6月18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陳福兆執行死刑。陳福兆就此結束了渾渾噩噩的一生。當時,他才只有30歲。
正義終于得到伸張。但是,對于操縱、指使陳福兆殺人的幕后兇手,人們發自于心底的憤恨卻實在無法抑制。
是的,陳福兆固然罪不可赦,然而,他也是被邪教“法輪功”所害!他毀于“具大神通”的“師父”李洪志之手!他毀于“長功”“圓滿”的迷途之中!
深陷泥潭
1974年11月3日,陳福兆出生于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彼時,他的家庭是一個殷實的小康之家,擁有一座四層樓房,其中第一層是店鋪門面房。他上有四個姐姐,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在父母眼里,他是一個懂事的好兒子;在姐姐們眼里,他是一個可愛的弟弟;在同學眼里,他是一個思想進步、性格開朗的好同學,從小學到初中一直擔任班長。1994年,他從杭州市江干區衛生干部進修學校畢業,成了蒼南縣蘆浦鎮衛生院的一名皮膚科醫生,更成了全家人的驕傲。
可是,到了1996年底,陳福兆卻不幸陷入“法輪功”的泥潭。那時,他正在溫州第三人民醫院進修,一次逛街時,在地攤上發現了一本“法輪功”的《轉法輪》。陳福兆買回來細讀,越看越入迷,漸漸深陷其中,后來竟然到了無法自拔的地步。
沉迷“法輪功”之后,陳福兆的性格發生了巨大變化。以前那個愛唱愛跳的他不見了,出現在人們面前的只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軀體。他心里只有一個“師父”、一個“大法”,滿腦子都是“上層次”“求圓滿”等“法輪功”邪教歪理。他整天沉默寡言,但只要說到《轉法輪》這本書,馬上就會興奮地說個不停,還說自己練功以后感覺像孫悟空一樣能飛了??础胺ㄝ喒Α睍畷r,他總要戴上雪白的手套,表現出十分怪異的神態。再到后來,他辭去了工作,脾氣變得非常暴躁,問他什么都不作答。他也不再做任何家務,只是躲在屋里打坐練功,口中念念有詞。
親朋好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苦口婆心地規勸他、引導他,希望能把他拉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可最后的結果卻都是徒勞無功。
開始的時候,陳福兆常常借機向大家“弘法”,說習練“法輪功”能“消業祛病”,說“師父”如何如何“具大神通”,還說別人都是“常人”,不懂“大法”的玄妙。親朋好友為此跟他吵過、罵過,有時氣急了,甚至還跟他動過手。后來,干脆就以鄙視的態度對待規勸自己的親朋好友,任他們說破嘴皮也默不作聲。
重拾幸福
2001年6月初,陳福兆的父親陳細豹主動向政府報告了陳福兆練習“法輪功”的情況,同時,還放棄了一個服裝批發市場里的好攤位。之所以這么做,全都是為了挽救癡迷中的兒子。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上,陳細豹看到過太多“法輪功”癡迷者走火入魔、自殺身亡的悲劇,他生怕兒子也走上自殘的道路,打算看著兒子。
了解到陳福兆的情況以后,政府相關部門對此十分重視,安排專人給他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化解陳福兆心結的同時,還在生活上提供細致入微的幫助。經過一段時間,陳福兆對自己癡迷于“法輪功”的行為漸漸有所悔悟,因練功帶來的急躁情緒也逐漸平復。生活步入正軌之后,他還談起了女朋友。
2002年1月,陳福兆有了自己的小家庭,而后又回到蘆浦鎮衛生院參加了工作。隨著工作和生活的正?;?,他的精神狀態有了很大轉變。同事們都說他好像換了一個人,會開玩笑了,平時也愿意同大家相處,還經常與同事討論醫學上的問題。
2003年,陳福兆的女兒降生了??墒?,他卻沒能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
再入迷途
“法輪功”是幸福生活的天敵,時刻都想扼殺人們的幸福。信徒生活不如意時被其俘獲,是因為其別有用心地炮制了一幅虛幻的“大法美景”;幸福的時刻墜入深淵,是因為其專門瞄準人性中的私欲巧設“天梯”。人的私欲一旦與所謂的“法理”發生反應,便會被激活,成為滅絕人性的助燃劑。
頭腦中未曾遠去的“圓滿”期許與陳福兆內心深處的私欲發生了“中和反應”,終于使他在不知不覺中滑落回曾經走過的邪路。隨著靈魂再度被“法輪功”邪教歪理所攫取,他又過起癡迷的“修煉”生活,甚至在上班時間都要時不時“與師父對話”。
久久無法“修成正果”的現實讓陳福兆漸漸陷入絕望境地。走到這種地步,他不但沒有清醒,反而更加偏執地從“法理”中尋找出路,對“師父”產生了更強的依賴感,在狂躁中急于尋找走向“圓滿”的“捷徑”。而如此“苦修”的結果,卻是“開天目”般得以和“師父”“通靈”。
據他自己供述,2003年2月17日早上,他正在蘆浦鎮衛生院值班,突然受到“師父”的“點化”,“師父”在“另外空間”指示他,讓他進行“反修”,因為他的“修煉”已經達到了極高境界,很難再“上層次”?!皫煾浮闭f這樣“修煉”“長功”更快,更能快速達到“圓滿”。而所謂的“反修”,就是撇開“法輪功”一貫標榜的“真善忍”,從反方向開始“修煉”,這個過程“修煉”的是“不真、不善、不忍”。
得到“反修”的“啟示”,陳福兆隨即產生了“殺生”的執念。
陳福兆說,他的“殺生”是從打蒼蠅、蚊子開始的,繼而就是殺狗。最先被他殺死的是一只黑狗。他把這條黑狗綁上磚頭沉到了江里,之后覺得自己瞬間“長功”了。再往后,他又殺死了岳母家的一只白狗,那只白狗是被他用“毒鼠強”毒死的。毒死白狗之后,他感覺自己的功力又上了一個“層次”。
瘋狂作案
殺死第三只狗以后,為了“長功”更快,陳福兆居然想到了殺人。而說起殺人,他用“法輪功”邪教的歪理邪說做了如此荒謬的解讀:殺人于己是為了“長功”“圓滿”,于被殺者則是為了幫助其“消業”。也就是說,殺人不僅對自己有好處,而且對被殺者也有好處。
2003年5、6月間,陳福兆在龍港鎮一家“東一植物診所”分4次共計購買170小包“毒鼠強”(每包約1.25克)、11瓶“甲胺磷”農藥。此時,作為一名本該救死扶傷的醫生,平素掌握的醫學常識反倒起了助紂為虐的作用。受過專業醫學教育的陳福兆完全知道,15毫克“毒鼠強”就可以毒死一個成年人。購得鼠藥之后,為確保投毒劑量足以致人死亡,他先在狗身上做了試驗。在此期間,他對投毒方式和投毒目標也做了非常細致的思考與選擇。他認為把“毒鼠強”摻進飲料中送人較為妥當,而乞討、拾荒人員是最合適的人選。
龍口鎮是一個擁有20萬人口的大鎮,要找到一個作案目標并非難事。于是,陳福兆開始了罪惡的“殺人”“長功”。他初次殺人作案是在2003年5月25日,被他殺死的任寇明是一名安徽籍乞討人員,時年66歲。在拘留所里,陳福兆這樣講述了當時的情景:
“5月下旬的一天,我上午9點多鐘從家里出來,騎輕型摩托車到龍港龍洲路的一家農藥店(龍洲路385號東一植物診所)買了五、六包老鼠藥;然后騎車到龍港第三菜市場旁的蛋糕店(龍翔路1356號蛋糕店)里買了一瓶飲料;再騎車到龍港下埠公園,在公園內一亭子里將五、六包老鼠藥全部倒進飲料瓶內搖勻。準備妥當后,我于當日中午11點多鐘騎車到了龍港鎮宮后路與鎮前路的路口,看見一名70歲左右的老乞丐沿著宮后路由南往北走過來。當時,我想到他是和自己外公一樣的老人,但我一狠心,這個思想就打消了?!畮煾浮v修煉是最大的事情,一切都要為它開綠燈,自己做的事是對的。于是,就把那瓶摻有老鼠藥的飲料放在路口中東南角房前(宮后路140號)的臺階上。那名乞丐過來后,四處看了看,然后拿起飲料放入隨身的袋內。我當時心里踏實了很多,很舒服,覺得層次一下子提高了。我認為是‘師父’李洪志點化我。后來那乞丐順著鎮前路往西走。我當時還在心里默念:‘師父’保佑我,讓他把飲料喝了。因為我的目的是想讓他死,來提高自己的功力?!?/p>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因為全然不覺是在犯罪,講述這些情況時,陳福兆居然面帶微笑、侃侃而談。
2003年6月,陳福兆的毒殺行動極盡瘋狂。6月5日,他在龍港鎮新建路一家手機店前和洪口路與人民路交叉路口分別毒殺了66歲的李遠路和81歲的周登來,二人均為安徽籍乞討人員;隨后,又毒殺了家住龍港鎮下埠街的李其生;6月20日,65歲的鹿志傘和54歲的趙玉蘭(女)被其毒殺于龍港鎮街頭,兩人均為安徽籍拾荒人員;6月24日,年僅12歲的劉彭飛、15歲的劉影影與64歲的魏金玉等三位拾荒、乞討人員被其毒殺于龍港鎮街頭。
6月26日,為了盡快“長功”,陳福兆的瘋狂達到了巔峰。這天的12時至16時35分,在不到5個小時的時間里,他便將武保富、陳總禮、陳家章、張文英、牛祝彬、胡秀富、李守宇等7名乞討、拾荒人員毒殺于龍港鎮街頭。
6月27日,政府對拾荒、乞討人員采取了集中保護措施?!伴L功”心切的陳福兆因為找不到投毒目標,竟然潛入龍港鎮上的龍華寺內,將“毒鼠強”投入廚房中的暖水瓶里,致使在寺內做佛事的龍港鎮河底高村女村民葉銀梅因飲用開水而中毒身亡。
令人震驚的還不止這些,在排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陳福兆曾于6月11日向上學途中的4名小學生發送瓶裝“甲胺磷”農藥,并稱這是“口服液”。7月8日下午,記者采訪了四年級學生陳某和一年級學生吳某。8歲的吳某說:“我打開后聞到太臭,就扔掉了?!?1歲的陳某回答:“我不知道這是什么東西,不敢喝,就放到書包里,回家交給了媽媽?!逼淠刚f:“我聞到這東西很臭,便給了我種菜的伯伯,他說這是‘甲胺磷’?!?/p>
當被問及為什么要把農藥分發給小學生時,陳福兆的回答依然是:“就是為了‘殺生’‘上層次’,不管是誰,見了誰就給誰?!?/p>
遲到的醒悟與徹骨的恨
2003年7月1日,公安機關根據偵查中獲取的證據材料,依法對陳福兆進行傳喚。經過審訊,陳福兆如實交代了全部罪行。當時,他依然沉迷在“長功”“圓滿”的荒誕夢境之中,認為“法輪大法”是所謂的“宇宙大法”,對被“法輪功”邪教組織視作“世間法”的法律極為藐視。故此,供述犯罪事實的時候毫無愧色,甚至時常面露微笑。當供述其6月26日一天毒殺7人的瘋狂行為時,他說:“我修功時,李洪志‘師父’幾乎每天都告訴我要‘殺生’,要我按他的意思去做,投藥要一次比一次多,一定要達到殺死的目的,而且時間要一次比一次緊,殺的人越多越好,這對提高層次是很明顯的?!?/p>
他還說:如果不被抓到,他還會繼續殺人。
直到庭審期間看到被害人一張張悲慘的照片,陳福兆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庭審的第11天,終于在看守所寫下了這樣的文字:
“開庭至今11天了,時時回憶家中的一切,尤其是倍念我的家人!開庭那天早上,我坐警車出看守所大門時,沒想到你們已在等候。耳邊突然先后響起二姐、大姐的叫喊聲,當時心里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既欣喜又愧疚。欣喜的是終于能見到日夜思念的親人,愧疚的是自己做了錯事……當開庭進行到公訴人致公訴詞時,我一邊聆聽宣讀,一邊內心深感自己罪惡深重,愧疚無比。我深深地痛恨邪教‘法輪功’,是它導致我誤入歧途、妻離子散,造成今天無法挽回的錯誤。當法官宣布休庭后,我在走道上突然看見爸爸和小玲坐在座位上。我們三人相視,那一刻從眼神流露出的是愛到深處的絕望、沉痛與無可奈何……見到你們中有人抱著小孩,我想:那是我的寶貝女兒吧!我初為人父,爸爸對不住你呀!縱然我對大家講一萬個不是,也已是亡羊補牢,太遲了!‘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句話卻在我身上發生了?!?/p>
是??!陳福兆的醒悟來得太遲了……
記者曾專程采訪過陳福兆及被害人葉銀梅的親屬。在陳福兆家,他的母親哭著說:“我的兒子都是被李洪志騙的……李洪志你不得好死!”
在葉銀梅家,她的女兒高素芬把母親遺像緊抱胸前,流著淚說:“想起‘法輪功’和陳福兆的罪行,全家人都恨得咬牙切齒。我們要向‘法輪功’討還血債,要支持政府的行動,徹底鏟除‘法輪功’!”
高素芬說出了許多人想說的話:罪惡的邪教“法輪功”不除,就會有更多的無辜者遭受其害。
資料來源:央視“焦點訪談”、光明網、浙江新聞、溫州網、溫州新聞